1.加盟形式:扬子集团授权品牌及提供产品给加盟者,由加盟者全额投资,设立 专场商场并进行经营,独立核算,自负赢亏,在形象上及经营上接受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2.资金:总投资10--50万元/个,按经济类别和行政类别综合考虑。
3.经营条件:
1)商场面积:100㎡(县/区),120㎡(地级市),150㎡(省会/直辖市)以上。
2)位置选择:独立门面或进入专业市场(如装饰市场),进入红星美凯龙或居然之家以及在当地有一 定影响力的家具卖场优先考虑。
3)样品数量:按公司标准配置方案,20平米一套。
4)商场装修:按公司标准装修方案(全国统一)进行装修。
5)办公用品:配置专用传真机及电脑并上网。
6)专卖要求:必须专卖扬子衣柜产品以及扬子提供的相关产品。
7)品牌保证金:5000元,按经济级别和行政级别综合考虑,合作终止时退还。
8)最低营业额:是指某商场在某段时间内所需完成的最低标准销售额(公司与商场合同结算额)。
4.人员配置及需具备条件:
1)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有一定经营管理、运作能力,有持续发展的能力;
B.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有良好的信誉;
C.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对投资扬子的风险和收益有正确的认知和充分的心理准备;
2) 设计师:至少一名,到总部学习成绩达到公司要求的,发给上岗证并准予营业。公司总部免费培训 并赠送圆方设计软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