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政策
1、区域支持:
一个城市只设一个总经销商,公司会根据该城市空白市场实际情况要求经销商开设多家店面或分销商,该城市混装店归属总经销商管理。
2、专卖店设计和广告支持:
① 强盾公司总经销商店面必须按专卖店形式建设;并且必须达到与城市相配的店面等级要求;
② 公司免费设计装修方案,按公司统一的VI系统进行装修、装饰。
3、样品支持:
① 专卖店首次样品,公司给予8折优惠,下单时直接优惠。
② 为保证样品展示效果,样品原则上必须由公司进行配置。
4、开业支持:
① 公司免费协助经销商量身定制开业方案,配合经销商进行开业宣传;
② 公司派员现场协助开业活动;
③ 根据各专卖店大小,公司给予一次性物料支持。
5、装修支持:
① 面积200㎡以上省会旗舰店,公司提供20万元装修补贴;
② 面积180㎡以上一级店,公司提供15万元装修补贴;
③ 面积150㎡以内二级店,公司提供10万元装修补贴;
④ 面积80㎡以上为精品店,公司提供3万元装修补贴;
⑤ 以上面积均为店内实际使用面积,装修完毕公司会进行验收,以上合格后方能核报装修补贴,以上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至合格,拒不整改不予核报装修补贴。
6、样品和专卖店装修补助支持
① 专卖店首次样品公司给予8折优惠,下单时直接优惠;
② 为保证样品展示效果,样品原则上必须由公司进行配置。
6、店面装修补助
专卖店装修完毕,公司派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根据相应级别的装修补助填写实际的补助金额,待销售本公司产品达一周年(验收合格、签字之日开始计算)后,公司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所补助的金额(杜绝某些经销商在领导装修补助款后在很短的时间内更换经营品牌;若中途因违反厂家规定而解除合同的,专卖店装修补助不予给付。专卖店的验收见《“强盾”木门专卖店装修验收评分报告》
7、奖励支持:
经销商按照合同年销售额规定完成销售任务,甲方给予乙方全年销售总额的1。5%作为奖励。如销售量超出合同年销售量规定的120%,甲方给予乙方全年销售总额的2%作为奖励(最高奖励)。真正实现对经销商零样品费、零装修费、零广告费。
加盟条件
1、为保证双方事业的成功,合作的顺利进行,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是成功的第一步。
2、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企业和自然人。
3、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4、熟悉建材行业,尤其是木材行业经营经历者有限。
5、有相对成熟的销售团队和安装售后服务队伍
6、有较好的经营思路和经营理念,对所在经营区域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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