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模式及支持
除厦、漳、泉三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拟实施通路管理政策。
在2015年12月31日前,对于首次提货额一次性达到5000元以上的个人或其他各种类型的组织(包括门店与网店),经公司发展或其主动申请,可按通路商模式管理。
与通路商的合作模式有以下两种:
1、承诺制
即通路商以其承诺的年度销售业绩为基础,获取一定区域的独家经销权。
各级别经销商在完成年度承诺业绩的基础上同时享有额外的返利优惠。
表3-1 承诺制经销商级别区域对照表
签约为承诺制的经销商需在签约后2个工作日内,预付全年承诺业绩的30%货款方可享受返利表之优惠保障。
2、实绩制
即通路商除首次提货额需达到5000元以上者,无其他年路销售业绩承诺,同时无区域保护及限制。
实绩制经销商年度销售实绩达到50万元以上者亦可享受公司年度返利优惠。
表3-2 实绩制经销商返利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