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政策
1、加盟形式
山东运丰门业有限责任公司授予加盟者在指定区域独家经销运丰木门产品。由加盟者投资设立加盟专卖店,专卖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店面应按公司统一形象设计装修,经营上接受运丰木门营销中心指导和监督。加盟店不实行分级代理,统一实行扁平化管理。
2、加盟店分类
A类加盟店:直辖市、省会城市。
B类加盟店:地市级城市。
C类加盟店:县级城市。
加盟条件
1)对加盟者要求:
①认同运丰木门品牌文化、经营理念,有品牌经营意识;
②有专卖店经营管理经验;
③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商业道德;
④有良好的资金积累;
⑤有符合公司要求的经营场地、办公条件和人员;
2)店面经营资金概算:
A类店:10-15万元、B类店:8-10万元、C类店:4-5万元。
3)网点要求:加盟店面应选择在专业市场或市口较好的独立门面,必须实行运丰门业产品品牌专卖。
A类城市:要求加盟者一年后至少有2家以上自营网点,每个网点营业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B类城市:要求加盟者至少有1家自营网点,网点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C类城市:要求加盟者至少有1家自营网点,网点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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