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政策
1、东方玉兰地板坚持专品专卖原则;
2、执行全国统一的专卖店形象;
3、统一的零售指导价;
4、代理方式上实行省代与直供相结合;
5、一个地区只设一个经销商。
加盟条件
(1)专营东方玉兰系列产品,愿意长期合作,共谋发展;
(2)有建材或相近行业的经营记录,有一定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公共关系基础;
(3)店面有地理位置优势。且面积符合东方玉兰专卖店标准(省级≥100㎡,市级≥80㎡,县级≥60㎡;
(4)财务状况良好,重信誉,接受现款现货的交易原则;
(5)具有良好的综合服务能力,如运输设备,安装服务人员等;
(6)重视管理,其内部组织管理良好,员工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工程销售能力;
(7)具备一定的促销能力,并有计划地对广告促销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
(8)严格遵守《东方玉兰地板区域经销协议》约定的其它条款。
东方玉兰地板招商区域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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